哺乳期职员不服从调岗单位怎么样补偿
哺乳期职员不服从调岗时,单位并不可以直接进行经济补偿,而应继续实行原劳动合同。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虽然有权调整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职位,但这种调整需要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
2.具体而言,单位应在减轻劳动量、改变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女职工调整职位,而不可以强行调岗。若女职工因个人缘由不服从调岗安排,单位应保持原劳动合同不变,而非直接给予经济补偿。
3.在此情境下,单位应充分尊重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不受侵害。若单位强行调岗或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哺乳期职员调岗补偿规定
找法网提醒,关于哺乳期职员调岗的补偿规定,事实上更多地体目前对不合理调岗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上。
1.若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强行对哺乳期女职工进行不合理调岗,或在女职工不服从调岗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需要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4.若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将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不服从调岗被辞补偿标准
不服从调岗被辞退的补偿标准主要取决于调岗的合理性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1.若单位安排的调岗是适当的,且劳动者连续超出三次不听安排,单位可以免费辞退劳动者,此时劳动者无权需要经济补偿。
2.若单位安排的调岗不合理,或让劳动者去做有危险或违法的工作,或故意刁难劳动者,致使劳动者不服从调岗而被辞退,那样单位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